五是秉承“在发展中治理”的理念,健全人工智能治理体系,确保人工智能技术造福全人类。要加快制度创新,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人工智能治理体系。围绕解决人工智能领域通用性和基础性问题,加快推进国家层面关于人工智能的综合性立法和制度建设,重点解决监管制度的稳定性和前瞻性。加强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伦理相关的制度建设,真正把人文伦理观念融入智能化产品和服务中。积极参与人工智能治理领域国际合作,积极贡献人工智能治理的“中国智慧”。
(于凤霞 作者系国家信息中心正高级经济师)